企业提供工程监理服务,合同约定每年收取10万元,分2年收取;但实际业务是第一年只收取了5万元,第二年收取了15万元。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还是实际收取的金额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?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[2008]875号)的规定,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,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,应采用完工进度(完工百分比)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。对于该企业提供的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监理服务,应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。其中,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,可选用下列方法:1.已完工作的测量;2.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;3.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