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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职空姐代购被判11年

此前颇有争议的离任空姐李晓航代购被判11年案,近来二审判定。离任空姐李晓航代理律师张彦昨日向记者证明,二审法院(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)以“原审判定现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为由,裁决吊销一审判定,发回重审。

二审法院裁决发回重审

该案子争议的焦点主要是代购化妆品的金额和数量能否现实,以及量刑能否过重。

检方在一审时指控,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间,李晓航去韩国带化妆品达29次,男友石海东17次。以客带货方法从无申报通道带着进境,均未向海关申报,合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(后确定为109万余元)。

辩解律师张彦在二审辩解中表明,李晓航片面上没有走私违法的动机和意图,也没有知法犯法、有意识躲避海关监督、偷逃国家税款的主意。

一同,一向为案子奔波的李晓航爸爸在提交给北京高院的材料中表明,李晓航对走私违法的意义并不知道,而且一审时对李晓航代购化妆品的数量及金额等信息取证不妥、数额过重。

昨日二审法院以现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裁决吊销一审判定,发回重审。张彦称,重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。

上海首例海外代购案仅判一年

这些年,海外代购行动能否属走私领域,一向颇受争议。在与李晓航案相似的案子中,与此案比较,大都获刑较轻。

上海首例因海外代购偷逃税款被刑事处分的案子于本年2月25日宣判。上海一中院就一同两名80后淘宝店东境外代购700余件商品偷逃税款的走私案子作出一审宣判,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六个月,别离处分金和没收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。

2011年末,网上代购店东于娟因走私安利化妆品、保健品两吨,被扬州中院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。

李晓航爸爸表明,若按上述案子规范,李晓航被判11年显着太重了。

中国违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起淮此前对记者表明,该案一审判定畸重,数额确定不清。张起淮称,判刑十年以上现已算是重罪,只要长时间成心累犯,才会加剧量刑。但该案中的离任空姐李晓航,片面歹意并没那么重。

■ 案子回放

本年30岁的李晓航曾经在某航空公司任国内航线空姐,2008年离任之后,与男友石海东在淘宝网上开了化妆品店。2010年8月之后,两人经过在韩国作业的储子乔从韩国免税店进货。在2011年8月30日,李晓航从韩国抵达北京首都机场后,被早已布控在此的侦查人员抓获归案。

李晓航于2012年7月18日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走私一般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,罚金50万元。李晓航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定,于2012年9月提起上诉。